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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2021-03-18 16:30 马克思主义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为全面做好学院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和《牡丹江师范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工作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坚持统筹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

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学院成立了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网络复试工作协调小组、复试资格审查小组、复试监督小组、复试防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管理、协调、保障和监督工作,确保学院招生复试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三、复试安排

(一)复试组织程序

1.复试开始前。

1)制定并发布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确定本学院复试导师集中地点,落实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定期开展消杀及通风处理,配备必要消毒及测温设施。

2)按照学校要求,遴选面试导师小组、复试工作人员参加学校统一培训教育,开展复试导师、学院复试工作人员保密教育及业务培训,组织复试命题。同复试导师和工作人员签订保密承诺书。

3)加强对考生参加远程复试工作的指导,对不具备远程复试条件的考生提供必要合理的支持和帮助。

4)严格审核考生提交材料,确认考生报考及复试资格。

2.复试过程中。

1)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

2)落实“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

3)按照工作流程有序组织复试,认真填写《牡丹江师范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情况表》,汇总复试成绩,保留复试过程材料。

4)复试场所及复试平台全程录音录像。

3.复试结束后。

1)复试过程材料招生学院存档。

2)《牡丹江师范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情况表》、《成绩汇总表》、录音录像材料报研究生学院。

(二)复试工作安排

1.复试时间。

   一志愿复试拟定3月19号完成;调剂复试3月20日后分批次开展。

   2.复试形式。

网络远程复试,考生端“双机位”参加复试。

3.平台选择。

优先使用“钉钉”软件平台,备选腾讯会议、微信软件平台,保障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如遇网络故障,平台选择依次为钉钉、腾讯会议、微信。

4.考生复试场所。

按照教育部和学校要求,网络远程复试考生复试场所应为网络通畅、光线适宜、安静、无干扰、相对封闭的独立空间。

(三)复试分数线划定及资格审查

1.复试分数线。

1)第一志愿考生及调剂考生,严格按照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成绩要求执行。

2)对符合教育部规定加分政策的一志愿考生,需于3月20日前将相关证明材料(扫描或拍照)发送至msyyjszs@163.com,邮件须以“准考证号+姓名+可享受加分政策”命名,学校将根据教育部文件及加分名单进行审核。具体加分政策详见《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申请调剂考生可在提交调剂申请前发送以上材料)。

3)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复试分数线由学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划定,并报黑龙江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审批。报考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的一志愿考生,于3月20日前将相关证明材料(扫描或拍照)发送至msyyjszs@163.com,邮件须以“退役士兵+姓名”命名,学校将根据教育部文件进行审核。(申请调剂考生可在提交调剂申请前发送以上材料)。

2.复试资格审查。

1)考生提交材料。

资格审查通过网络进行,考生按照“钉钉”复试系统要求,分步骤完成实名认证、信息核对、承诺书签订、资格审核材料提交。“钉钉”提交材料要求压缩为zip格式,大小不超过50M。考生应提交以下材料图片(文件为jpg格式):

考生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

应届生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往届生的学历证书原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境外学历考生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牡丹江师范学院研究生复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对于2021年9月1日前可获取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查验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对于符合教育部规定加分政策的考生,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对于“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须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若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复试资格。

2)违规处理。

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四)复试主要内容

学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由专业综合面试、外语听说能力两个环节构成。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复试成绩取专业综合面试成绩(导师组评分满分500分)、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导师组评分满分100分)成绩累计后平均成绩。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无录取资格。考生总成绩计算办法为: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0%

1.专业综合面试。

1)专业综合面试考核主要内容,专业知识内容以《牡丹江师范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复试科目为准,题目形式为开放性、综合性试题。

大学阶段学习基本情况,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工作成绩或工作岗位上表现和业绩。(30分)

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研究工作潜在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30分)

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等方面。(20分)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含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20分)

2)专业综合面试组织实施。

专业综合面试通过“钉钉”软件平台进行,面试小组秘书于面试开始前“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逐一通过“钉钉会议”邀请考生“双机位”参加复试,经审查核验考生身份无误后开始面试,面试导师小组组长“随机抽取复试试题”,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如遇特殊情况,面试导师组可及时更换备用复试平台或根据情况调整复试时间。

复试全程录音录像,面试导师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保留评分记录,小组秘书全程监管考生复试并在《牡丹江师范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情况表》上做好过程记录,复试记录一经形成不得改动。发现考生有作弊行为的立即停止复试,保留证据并报告学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2.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1)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内容。

主要考核考生初试考试外语科目(英、日、俄、法)的基本听说能力。考查内容为:语言准确性和规范性(40分)、话语的长短和连贯性(30分)、语言的灵活性和适合性(30分)。

外语听说能力测试采取题库随机抽题形式进行,每名考生考试时间不少于10分钟,测试教师现场独立评分,保留评分记录,并如实记录该考生《牡丹江师范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情况表》。

2)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实施。

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由各招生学院统筹组织,于该考生完成专业综合面试后进行。

测试教师可由本学院具有相应外语能力的任课教师或学校外语教师担任。每个面试小组设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教师1人。

测试内容由各招生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每个面试小组应保证一人一套试题。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1)达到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大专毕业生、本科结业生),须加试2门所报考学科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以《牡丹江师范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公布内容为准。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在专业综合面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合格后进行。

2)加试方式为笔试,考试形式为开卷,试题内容以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考查为主,由各招生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提前命制完成,考试时间为每科目考试1小时,考生以A4纸或其他整洁纸张线下答题。考生开始答题后,该考生网络远程复试工作结束,2小时内考生将本人答卷以图片形式上交面试小组秘书。逾期未上交者认定为加试成绩不合格。每科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一门考试成绩低于60分,即为不合格。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面试小组秘书收到考生答卷后,隐去考生姓名组织开展加试阅卷工作,加试成绩记入《牡丹江师范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情况表》。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本项工作在考生专业综合面试中进行)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复核

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考生提交相关材料进行全面复核。复核不合格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体检(本项工作于研究生入学后进行)

1.根据疫情防控形势,为保障考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避免考生近期集中进入医院体检,复试体检工作暂缓进行。身体原因不适宜攻读硕士研究生者,应在复试环节主动告知学校。

2.被学校录取考生,须于开学时上交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本人3个月内体检报告一份。体检不合格或不能按时上交体检报告者,取消学籍。

四、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一)实行责任落实追究制度。学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对违反国家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规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将追究其责任,并视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

(二)实行监督巡视制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督察小组监督各招生学院复试工作的重点环节,受理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中违规违纪问题。

(三)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复试实施方案、复试结果等信息及时通过网站对外公开,进一步加大透明度,保证考生及时了解招生信息。

(四)实行复议制度。在复试成绩公布后的一天内,对复试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申请复议,对申请复议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各学院复试工作小组进行复核。申请复议电话:0453—6515587,申请复议邮箱:msyyjszs@163.com。

五、录取工作

根据招生计划录取考生。

(一)一志愿录取

一志愿上线考生规定时间参加复试,复试合格确定为拟录取。

(二)调剂录取(参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三)破格录取(参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四)录取办法

1.根据复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按专业招生计划进行拟录取。对考生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复试成绩低于60分、加试科目有一门考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2.学校通过中国研招网调剂系统对合格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同意拟录取。规定时间未确认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3.规定时间未参加复试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4.拟录取考生名单经学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在研究生学院网站公布不少于10个工作日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5.报考类型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需在4月30日前将本人及所在单位签署完整的《牡丹江师范学院定向就业培养硕士研究生合同书》,邮寄至牡丹江师范学院研招办,联系人:郝老师,电话:15545321880。逾期未邮寄者取消拟录取资格。

六、其他事宜

(一)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复试试题在使用前按照国家机密级文件管理,使用后按照秘密级文件管理。复试过程禁止考生录音、录像或录屏,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如有违反一律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复试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一律不得参与复试录取工作。对在研究生考试复试录取中违反工作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 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三)本实施细则由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解释,并报学校研究生学院备案。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和《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七、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453-6516636

招生咨询邮箱:msk1305@163.com

学院纪委监督电话:0453-6512878

学院纪委监督邮箱:wschenzhongping@163.com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1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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