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5日,公寓楼11号楼在对学生宿舍安全、卫生进行检查的过程中,发现部分学生寝室卫生不合格,存在偷藏违规电器、床铺不整洁、垃圾存留寝室等情况,以下寝室违反了《牡丹江师范学院学生公寓管理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现对以下寝室进行通报批评:
11号楼203、204 、205、206、207、209、211寝室,以上寝室共28名学生未达到学校关于宿舍内务卫生的管理规定,经研究决定,进行全院通报批评。
希望各位同学引以为戒,规范行为,牢固树立自觉执行制度、主动维护制度的意识,严格执行宿舍管理规定,坚持室内环境卫生、加强消防安全意识与治安意识,共同做好寝室安全卫生工作。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2年10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