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牡丹江师范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马克思主义学院特制定2023级硕士研究生复试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规范、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复试工作具体安排
复试录取工作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及黑龙江省有关文件和《牡丹江师范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等文件执行。
(一)复试安排
1.一志愿复试
(1)形 式:现场面试
(2)报到安排:3月31日文科楼522报到
(3)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复试安排:4月1日 8:30分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文科楼502)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文科楼522)
思想政治教育(文科楼526)
(4)学科(思政)复试安排:4月2日 8:30分 文科楼522
2.调剂复试:网络远程面试,4月6日后进行,考生端“双机位”参加复试,主副机位均使用“钉钉”平台。备用“腾讯会议”平台。
3.随机原则
复试导师组成员在相关学科专业领域随机抽取;考生自主随机抽取考题题签。
三、复试命题相关要求
学院严格按照《《牡丹江师范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进行试题的命制、保管和保密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复试命题由相关学科导师完成。
(二)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命题质量进行审核。
(三)复试工作监督小组对试题的保密、保管进行监督。
四、复试资格审查
(一)考生报到、提交资格审查材料
考生报到时间:2023年3月31日8:30-15:30
考生报到地点:文科楼522
考生报到时需提交如下材料:
1.考生亲笔签名的《考生承诺书》。
2.初试准考证(一志愿复试考生进校门使用)
3.本人手持身份证的照片(调剂复试考生提供)
4.应届考生:须提交身份证、准考证、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打印)。
5.往届考生:须提交身份证、准考证、本科毕业证。
6.同等学力考生(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工作两年或两年以上的考生,本科结业考生):提交身份证、专科毕业证或本科结业证及本科进修单位教务部门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本科课程成绩单(含6门以上成绩)。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
8.“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专项项目考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携带相关纸质证明材料。
9.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除上述材料外,须提交档案所在单位同意其定向就业攻读硕士研究生的证明(即提供所在单位签订的《牡丹江师范学院定向就业培养硕士研究生合同书》)。
10、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考生须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所在单位单位人事部门或居住地党组织(如为在校生则由所在学校的院系党组织)填写《牡丹江师范学院研究生复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并加盖印章。此《考核表》在复试面试前同其它资格审查材料一并上交。
若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复试资格。
(二)违规处理
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五、复试主要内容
面试过程由专业综合面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两个环节构成。复试成绩取专业综合面试成绩(每名教师评分满分100分,不低于5人评分)、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复试教师评分满分100分)累计后平均成绩。复试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
1.专业综合面试内容:专业课测试(内容以《牡丹江师范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复试科目为准)。同时还应涉及考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考核;考生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考核;考生对报考专业发展动态了解以及在本专业发展潜力考核;考生的科研和社会工作能力、实践能力考核;考生的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考核;人文素质、举止礼仪和表达能力考核等。
2.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内容:听力和口语水平、运用外语知识与技能进行口头交流的能力。
3.加试: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加试2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每门课考试时间60分钟,满分100分,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六、总成绩计算及录取
(一)硕士研究生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
计算公式为:
1.初试满分为500分的专业:
总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0%
2.初试满分为300分的专业:
总成绩=初试成绩÷3×70%+复试成绩×30%
(二)录取办法
1.学校对复试合格考生依据招生计划按照总成绩高低顺次拟录取。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总分排序,初试总分相同时按初试统考科目成绩之和排序。
2.对考生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复试成绩低于60分、加试科目有一门考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3.拟录取考生直接在中国研招网系统查询录取结果,考生无需确认。
4.规定时间未参加复试者,按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处理。
5.拟录取考生名单经学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在研究生学院网站公布不少于10个工作日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七、复试的复议
在复试成绩公布后的一天内,对复试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申请复议,对申请复议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各学院复试工作小组进行复核。
申请复议电话:0453—6516236。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