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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向未来(第64期)|【研究生就业信息】马克思主义学院就业信息栏
2023-12-03 21:20  


山西财贸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公开招聘40名工作人员公告


山西财贸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教育部、山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的、隶属于山西省教育厅的全日制专科层次的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院位于太原市民航南路26号,占地面积10万余平方米,校舍面积9万余平方米,设有会计系、经济贸易系、物联网技术系、文化旅游系、工程艺术设计系、公共基础教学部、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和校企合作培训部等8个教学单元,共17个专业。20217月学院获评为山西省“双高计划”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同时也是首批山西省优质校培育建设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人才队伍建设,切实吸引一批学历层次高、专业知识强的急需、紧缺人才充实到教师队伍中,有效改善我院人才队伍学缘结构,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根据工作需要,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具体要求的高校毕业生(不含2023年毕业的委培、定向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要求(已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六)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21124日以后出生)。

(七)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港澳地区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同胞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享有公平竞争权利,可应聘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应聘人员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相应条件。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和参加我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用期、服务期、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122日—124

上午8:3011:30,下午2:004:30

2.报名地点:山西财贸职业技术学院大礼堂(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武宿民航南路26号)

3.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4.报名提交材料:

1)《山西财贸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纸质版(本人手写签名)(考生登录“山西财贸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www.sxcmvc.com),点击进入“2023年公开招聘报名”注册登录,并严格按照提示进行报名,填写信息提交后直接下载报名登记表即可,打印报名表必须与网上填写信息一致,不能自行修改,若不一致责任自负)。

报名表中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为二级学科专业,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并提供毕业学校相关管理部门出具的所学具体专业的证明和学习成绩单。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硕士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5)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6)专业方向有要求的,须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所学具体专业方向证明和硕士阶段学习成绩单(加盖学校相关管理部门公章)。

7)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应提供合格证书,暂未领取合格证书的,下载并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需在“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填写服务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委审核盖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需在“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填写由服务地县级人社行政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

退役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二)资格审查

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对应聘者的招聘条件逐项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要责任到人,严格执行初审、复审二次审查办法和审查签字记录制度,确保资格审查客观、严谨、公正。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不一致时,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组织相应专家组(3-5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专家)对其专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进行认定。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

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将通过学院网站公布报名资格审查结果,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应聘岗位和应聘岗位专业要求等。

招聘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拟招聘人数原则上应达3:1及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岗位,如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的岗位,原则上取消招聘岗位,并在山西财贸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发布公告,同时负责告知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在报名结束后未达规定比例被取消的,将岗位招聘计划和报名人员转入一般性岗位(转入专业要求、其他要求等相同的岗位),并在山西财贸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发布公告,同时告知报考该岗位的考生。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转入的一般性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及以上方可开考。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比例核减岗位招聘人数,如减少到1个仍达不到3:1的,原则上予以取消。岗位被核减、取消的,在山西财贸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发布公告。

(三)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采取百分制形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面试未形成竞争的岗位,总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5分。

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1.笔试

笔试工作由山西财贸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和笔试相关事宜在山西财贸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笔试内容为岗位所需的综合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其中综合基础知识占50%,专业知识占50%。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考试内容不指定统一教材。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考试全程监控或录像。满分100分。

笔试结束7日内,在学院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公布期不少于5天。

2.面试

面试工作由山西财贸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达3:1比例的按实际人员确定面试人选。并在面试前一周,在学院网站公布参加面试人员的名单,公告面试时间、地点、内容、方法及要求等。

专技岗位面试采取试讲与答辩相结合的形式进行,管理岗位面试采取答辩的形式进行,满分均为100分。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工作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

面试成立面试考官小组,人数一般为5-9人,山西财贸职业技术学院及省教育厅的考官人数只限1人,主考官由外聘考官担任。

面试工作全程录音录像。

面试成绩当天公布。

面试结束后1日内将面试结果和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排名顺序,在本学院网站公示不少于5天。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由山西财贸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

1.做好事前准备和保密工作。体检有关事宜在山西财贸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考生应于收到体检结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学院、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强化考察环节,严格把关,考察应深入细致,对被考察对象全面了解,防止考察失察、失真。学院成立考察小组,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国内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其他人员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岗位,根据报考比例和实际情况按考试总成绩顺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经学院领导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后,在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拟聘人员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招聘数量,招聘专业,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考试成绩、排名等信息。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事业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招聘纪律

(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山西财贸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联系人:贾老师(政策咨询)李老师(系统报名技术咨询)

政策咨询电话:0351-2361014系统报名技术咨询电话:18306842653

监督(举报)电话:0351-7975935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原文链接:https://www.gaoxiaojob.com/announcement/detail/165196.html

塔里木大学

2024年公开招聘192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学校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关于做好2023年度兵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兵人社发电[2023]11号)相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笔试(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人数

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塔里木大学2024年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92名,其中专任教师166名、辅导员20名、医疗卫生专技人员6名。博士人才不受岗位和报名时间限制。

三、招聘对象

普通高校应届及往届毕业生(应届硕士毕业时间截止为2024731日,应届博士毕业时间截止为20241231日)。

四、招聘条件

(一)报名条件

1.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本科35周岁及以下,硕士40周岁及以下(辅导员岗位硕士33周岁及以下),博士4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招聘公告发布之日,紧缺专业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特殊人才一事一议。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4.热爱教育事业,符合高校工作者行为规范,有强烈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5.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与工作能力;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

7.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其中,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兵团考试信息网(http://btpta.xjbt.gov.cn)、塔里木大学校园网主页(http://www.taru.edu.cn)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报名时间:教师岗位、医疗卫生专技岗位原则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430日。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

报名材料:应聘人员填写《2024年塔里木大学公开招聘报名表》,与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本科至最高学历学位)、学信网、学位网验证报告(本科至最高学历学位)、科研学术成果、奖励荣誉证书、身份证、同意报考证明(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职称证书等扫描件发送至招聘单位指定邮箱(邮件主题命名:姓名+报考单位+报考岗位+高校人才网),并电话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报名成功。

(三)资格审查

各招聘单位按照岗位条件和报名材料,按要求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等信息进行审查,并及时反馈审查结果。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情形的,随时取消其报名或聘用资格。

(四)笔试、面试

本科岗位招聘采取笔试、面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择优录取,小语种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岗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岗位免于笔试,参加面试人数按照岗位招聘人数实际情况择优确定。

面试由招聘单位按面试工作方案进行,面试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

(五)体检

各招聘单位根据面试结果,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二甲以上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结果要有“合格”或“不合格”明确结论,并提交体检诚信承诺书。体检不合格需要进行复查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后,可复查一次,以复查结论为准。

(六)考察

各招聘单位成立考察工作小组,负责对本单位考察人选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

上述招聘程序中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于2024531日前完成。辅导员岗位报名时间及招聘程序要求以另行发布招聘公告为准。

六、公示和聘用

考察结束后,学校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公示七天。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经学校审定后,报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对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2个月,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为博士8年、硕士5年、本科5年。

七、到岗后资格复核

拟聘用人员报到后,学校对拟聘用人员相关情况进行资格复核,如存在不诚信的行为,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监督

塔里木大学纪委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997-4680965

应聘人员违反招聘相关规定的,或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或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许老师,联系电话:0997-4680614

学校网址:www.taru.edu.cn

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以塔里木大学网站公告为准,未尽事宜由塔里木大学负责解释。

原文链接:https://www.taru.edu.cn/info/1046/27673.htm

天津海运职业学院

2023年第三批公开招聘方案


(硕士及以下岗位)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人员需求实际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学科研等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院基本情况

     天津海运职业学院成立于20062月,是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天津市唯一一所航海技术类高等职业院校,隶属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学院位于天津海河教育园区雅深路8号。

     二、招聘方案发布及岗位

     公开招聘方案于20231121日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jy.tj.gov.cn/)公开招聘专栏、天津海运职业学院网站公开招聘专栏(http://renshi.tjmc.edu.cn)发布。具体招聘岗位如下:

三、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参照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院校、职业院校专业目录和人社部发布的技工院校专业目录执行。应聘人员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将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大学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将高级工班毕业生与大学专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其中以辅修专业报考的,需同时取得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学位证书;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高校教师职业道德和适应岗位要求的心理素质;

     7.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

     8.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如“30周岁以下”是指19921126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71126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应聘人员应于202312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9.具有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8.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公开招聘程序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的程序开展招聘工作。

     (一)报名

     招聘方案发布时间为不少于7个工作日,报名时间不少于5天。

     1.报名时间为2023112616:0012116:00考生登录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 http://www.tjtalents.com.cn进行网上报名。

     2.网上审核与缴费(缴费时间2023112616:0012316:00

     应聘人员需保证网上提交的信息真实、准确,一旦发现信息虚假有误,立即取消应聘资格,造成损失由个人负责。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进行网上缴费,缴费网址与报名网址相同。

     (二)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学院根据报名人员递交的材料及岗位需求情况,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将在学院网站(http://renshi.tjmc.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报考岗位取消的应聘人员,可于202312414:00-16:00在报名系统中改报。

     报考人员须确保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负责。不符合本次招聘条件者不再另行通知。

     (三)考试

     主要采用考试的方式,包括笔试、面试。

     1.笔试

     笔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和岗位胜任能力,笔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不得进入面试。笔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宜将在天津海运职业学院网站(http://renshi.tjmc.edu.cn)公开招聘专栏公布。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不足1:3的,按照实际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面试。若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面试人数超出1:3比例的,则一同确定为进入面试人员。

     2.面试

    专任教师面试内容为试讲,其他岗位面试内容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前,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持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将在学院网站(http://renshi.tjmc.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另行通知)。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的具体安排详见学院网站(http://renshi.tjmc.edu.cn)公开招聘专栏。

     3.成绩核算

     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综合成绩即为总成绩,总成绩将在天津海运职业学院网站(http://renshi.tjmc.edu.cn )公开招聘专栏发布。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四)体检

     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须按照学院统一要求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费用自理。通过体检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五)考察

     考察采取岗位实践的形式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师德师风、业务能力、职业素养和工作实绩等,考察周期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

     学院组织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准入查询,经查询发现有丧失教师资格信息和在撤销教师资格期限内的,不予聘用为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经查询发现有《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规定情形的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聘用。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的结果,经学院党委研究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信息公示的范围与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一致,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考生应于公示期满后二个月内完成报到手续,特殊情况经学院同意可适当延长(最长不超过3个月)。

     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应该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依据应聘者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应聘者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

     4.拟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2-28779607

原文链接:https://www.tjrc.com.cn/app/article/content/blFsbEJYRS9qSzlILzBUNWRmU084Zz0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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