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外国语大学招聘公告
原网址:https://www.gaoxiaojob.com/announcement/detail/1186.html
招聘岗位:
政治教师若干人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年满十八周岁,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大连外国语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计划信息表》。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应聘要求具有硕士学位的人员,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8年3月27日及以后出生),应聘要求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78年3月27日及以后出生),应聘要求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1973年3月27日及以后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按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执行。
应聘者的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日期为报名起始之日。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及考核,经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并于2024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三、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考核方式。
四、招聘工作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人员岗位信息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和我校官方网站(hr.dlufl.edu.cn)上统一发布。
(二)报名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至2024年12月31日。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符合我校招聘条件的应聘者下载并填写《大连外国语大学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情况登记表》(见附件)发送至招聘邮箱szk@dlufl.edu.cn。【快捷投递:点击下方“立即投递/投递简历”,即刻进行职位报名】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我校将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应聘者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应聘者应聘资格。
(四)考核
由学校人事处根据应聘者信息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组织用人部门对应聘者进行面试、试讲,对其科研、教学、学术水平和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等相关事宜以学校网站公布或者电话通知为准。
(五)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在我校网站(hr.dlufl.edu.cn)公布。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六)考察
由主管部门会同我校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信息统一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和学校官方网站(hr.dlufl.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备案手续,相应的招聘计划予以核销。对于公示有疑义的人员,我校将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初次就业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其他
1、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应聘者自报名至拟聘人员公示(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我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导致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3、在招聘期间,如不按本公告完成规定招聘步骤的,视为自动弃权。
4、在体检和考察环节,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不进行递补。
5、本次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中所列专业名称参照《2016年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招聘公告
原网址:https://www.gaoxiaojob.com/announcement/detail/202061.html
招聘岗位:
政治教师若干人
公告详情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现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师15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是由宁波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具有65年的办学历史。学校现有10个二级教学机构,5个本科专业,38个专科专业,在校全日制学生12300余人。学校着力建设一支高水平“双师双能”师资队伍,拥有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国家教学名师、全国行业教学名师、教育部产业导师资源库技术技能大师、黄炎培职业教育“全国杰出教师”、“全国技术能手”等一批高水平教师。
学校是首批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国家“双高计划”学校、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浙江省重点建设高职院校和浙江省国际化特色高校。先后获全国职业院校“教学管理50强”“学生管理50强”,全国高职院校“服务贡献50强”“国际影响力50强”“教学资源50强”“学生发展指数100所优秀院校”“教师发展指数100所优秀院校”,以及“2019亚太职业院校影响力50强”等。2023年软科中国综合类高职院校排名第四。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资格审查、考试(专业技能测试、试讲、面试等)、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报备员额制教师,统一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计划详见《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教师计划--硕士研究生》(见附件1)。
(二)招聘注意事项:
1、阳明学院相关岗位的工作地点为宁波下辖余姚市。阳明学院在余姚市工作的教职工可按校内文件规定,另发放异地办学补助,包括异地工作补贴、加值班补贴、远程通勤补贴、过渡房租赁补贴等。
2、学历(学位,包括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的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职称、相关证书的取得时间和入党时间、年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其中35周岁及以下计算时间为1988年4月2日(含)以后出生,其他年龄要求以此类推。
3、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参考教育部颁发的高校专业设置目录,结合用人单位的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对于未列入目录的专业,按专业方向基本一致的原则把握,国(境)外留学人员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为准。
4、凡公告中提到的工作经历均为全职工作经历,需提供劳动合同或养老保险历年缴费证明。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11日至2024年4月19日。
2、报名方式:考生报名系统报名。
报名系统报名须知:登陆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招聘考生报名系统,电脑端:https://rszp.app.nbpt.edu.cn/jfV5nzjszp,系统移动端:https://rszp.app.nbpt.edu.cn(需通过手机端打开)。报名关键步骤:1)点击(2、身份注册)进行登录账号注册,注册成功请保存账号密码,已备后续使用。2)系统登录后,点击(5、简历管理)在线填写简历,上传佐证材料,完成后提交给人事处。3)点击(6、岗位报名),选择“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公告”,点击后面报名按钮,选择应聘岗位并报名。4)点击(7、报名结果)随时查看报名结果信息。5)点击(9、消息通知),查看短信通知信息。
3、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宁波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方可获得考试资格。不符合招聘条件的,通过回复邮件的方式告知不符合的原因。
4、本次招聘岗位根据往年招聘情况,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5、通过资格初审进入考试的人员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学校人事处通知本人(学校官网或人事处网站公布),同时通知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及考试的时间、地点。
(二)考试
此次公开招聘岗位,援外教师岗位考试形式为“专业技能测试+法语口语面试”形式,其他岗位为“专业技能测试+试讲+面试”,具体考试办法待资格复审前通过学校官网另行通知。面试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1、资格复审
考试前,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同时提供教育部学生信息网在线生成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留学已毕业人员提供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属于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可凭学校就业推荐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属于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的可凭国境外院校学籍证明、中英文课程成绩单)、部分岗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称证书、劳动合同或养老保险缴费证明等必备的佐证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扫描件)及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有获奖证书或比赛成绩证明的也可提供相应材料。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考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考试资格。
2、试讲和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试报考者专业或岗位的实际操作能力、专业知识储备等。试讲主要测试招聘岗位所必须具备的教学能力、专业知识水平、专业能力、研发能力、创新能力、成果转化能力等。专业技能测试、试讲总分各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回答问题准确度和气质仪表等。
其中援外教师岗位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语言表达能力、翻译能力、口语发音、临场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回答问题准确度和气质仪表等。
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4、成绩
援外教师岗位,专业技能测试后,按考生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进入面试(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试讲或面试的,视作放弃;由此产生的空缺试讲或面试入围名额不替补。
其他教师岗位,专业技能测试后,按考生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6的比例进入试讲(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试讲后按考生“专业技能测试50%+试讲50%”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进入面试(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试讲或面试的,视作放弃;由此产生的空缺试讲或面试入围名额不替补。
援外教师岗位考试总成绩为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的40%+面试成绩的60%之和,满分为100分;其他教师岗位考试总成绩为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的30%+试讲的30%+面试成绩的40%之和,满分为100分。在考生专业技能测试、试讲、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排序。总成绩、试讲和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
试讲、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名单于考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网上下载体检表格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并再一次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核。逾期不进行考核、考核或报考资格复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所有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
2、因教学工作需要,拟聘用人员不能将人事档案调至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的,或不按规定(报到截止6月30日)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3、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4、录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或岗位要求的,考核结果不合格,解除聘用关系。
5、已公示的拟聘用人员取消聘用资格的空缺指标不再递补。
(五)联系地址和联系方式:
博士可咨询人事处,也可直接咨询各二级分院(部),招聘负责人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
应聘其他岗位,学校人事处联系方式:宁波职业技术学院东校区联盟大厦1313办公室,宁波市北仑区新大路1069号,联系人:姜老师,胡老师。联系电话:0574-86891361,86891327。
青岛黄海学院
招聘公示
原网址:https://www.gaoxiaojob.com/announcement/detail/158578.html
招聘岗位:
政治教师若干人
一、资格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修养,热爱高等教育事业;
(二)具有团结协作和奉献精神,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具备良好的语言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沟通协调能力;
(四)身心健康,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招聘职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一)曾因师德师风失范行为被解除公职或受过处分的人员;
(二)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
二、相关待遇
(一)新进教职工实行结构性薪酬待遇,按照薪级结构工资执行;特殊人才,年薪一人一议;
(二)根据学校教学科研和绩效考核办法,业绩突出者每年享受2000元到10万元不等的教科研绩效;
(三)应届毕业生享受青岛市和西海岸新区的研究生住房补贴:硕士研究生为每人每年1.2万元,连续发放3年;
(四)符合西海岸新区人才引进新政的,5年内购买新区商品房,安家费按照硕士每人10万元一次性给予发放;
(五)学校可为新区无住房教职工提供提供临时周转房或者发放临时租房补贴;学校建有人才公寓,所有入职人才均可享受学校80-140平米左右人才公寓政策;
(六)协助解决子女入托、基础教育入学问题;
(七)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保和公积金,享受在职国内外访学资助、春节福利、中秋节福利、教师节福利、免费体检等福利待遇;
(八)学校每年划拨专项师资培训经费,组织教师参加培训、工作坊、学术会议、访学研修,助力教师与学校的共同发展。
三、应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5月19日。
2、报名办法。符合条件的应聘者按要求填报《青岛黄海学院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以Word格式、附件形式发送至人力资源部邮箱:hr001@qdhhc.edu.cn。电子邮件标题为“姓名+应届生+**学院教师岗+毕业院校+专业+学历+职称+联系方式+高校人才网”(如:李某某+应届生+**学院教师岗+**大学+专业名称+硕士研究生+助教+1505325XXXX+高校人才网)。《同意面试登记表》请使用微信扫描准确真实填写信息后提交即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快捷投递:点击下方“立即投递/投递简历”,即刻进行职位报名】
3、学校将根据应聘简历进行筛选,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工作小组将提前通过电话等方式通知入围人员,具体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注意:我校人才引进工作无代理合作,谨防诈骗。
(二)面试
学校通知初审通过人员携带完整个人简历、毕业证、学历证、职称证、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照片,本科硕士成绩单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参加面试(试讲)。
(三)录用
面试(试讲)通过后,按学校规定时间到校办理入职手续。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17852156100(同微信)
于老师19511615690(同微信)
电话:0532-83175876
电子邮箱:hr001@qdhhc.edu.cn
学校官网:http://www.qdhhc.edu.cn
地址:青岛西海岸新区灵海路1145号
邮编:266427
四、其他事项
(一)应聘者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时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出入境记录。
(二)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学校本着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录用名单,并对拟录用人员将进行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综合考察,同时按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组织安排体检。
就业小贴士
面试时注意事项
1、穿着合身,得体就好,不需要追求名牌,一般初试时无具体要求,复试环节最好正装。
2、面试时注意现场的言谈举止和应变能力,这是你成长经历的外在表现,还透露你的内在素养。
3、做好充足准备,面试时间把握好,注意基本礼仪,大方、自信、有礼貌,往往细节决定成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