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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向未来(第112期)|【研究生就业信息】马克思主义学院就业信息栏
2024-04-12 09:21  

江苏财会职业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及专职辅导员公告

FD7D3


江苏财会职业学院是江苏省财政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连云港市海州区春晖路8号(网址:http://www.jscfa.edu.cn/)。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江苏财会职业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16882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为: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即1994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五)报考马克思主义学院专任教师岗位(A06岗位)及学生工作处专职辅导员岗位(B01、B02岗位)应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六)报考学生工作处专职辅导员岗位(B01、B02岗位),还须在本科或研究生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1年(12个月)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包括:班级正班长、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学校二级学院分团委书记、副书记,学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学生会、研究生会正部长及以上干部;学校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联、科协、志愿者协会、校艺术团副部长及以上干部。

(七)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无工作单位。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计算学生干部任职经历的截止日期为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八)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谷贤教育提醒您,更多招聘信息请关注公众号  高校人才招聘

1.报名、照片上传:3月29日9∶00-4月11日16∶00;

2.资格初审:3月29日9∶00-4月12日16∶00;

3.陈述申辩:3月29日-4月13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3月29日9∶00-4月13日18∶00;

5.缴费确认:3月29日9∶00-4月14日12∶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进行网上支付,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要求缴纳报名费而未缴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请到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将在江苏财会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jscfa.edu.cn/)“公告通知”栏公布,请及时关注。打印中如有问题,请拨打电话:025-52616712。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江苏财会职业学院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填写报名信息时须在“考生简历”栏中,写明高中开始的学习及工作经历(需写明工作岗位),时间具体到月。

报考学生工作处专职辅导员岗位(B01、B02岗位)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请对照报考条件,在“学习和社会工作简历”栏中补充填写主要学生干部任职经历(须注明任职职务以及任职起止年月)。

3.本次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告。应聘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2024年4月17日9:00-16:00登录到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中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4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学校根据公告要求组织资格复审和考核,具体时间会在江苏财会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jscfa.edu.cn/)“公告通知”栏进行公告,或短信通知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须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和考核,否则视为主动放弃。

(一)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在考试前进行,采取现场集中审核形式,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有关材料的原件,并提交一份复印件。无法提供以下材料原件或提供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学校有权取消其参加考核资格。以下材料根据应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

1.二代居民身份证;

2.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社会人员须提供研究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毕业证书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还未取得毕业证书的留学人员须提供留学学校及专业相关证明材料;

3.报考马克思主义学院专任教师岗位(A06岗位)及学生工作处专职辅导员岗位(B01、B02岗位)应出具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证明,须由应聘人员所在学院或者所在单位党组织出具证明,开具时间为近三个月以内;

4.报考学生工作处专职辅导员岗位(B01、B02岗位)应出具学生干部经历证明:班级、学校二级学院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二级学院出具证明,校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学校团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学生工作处(部)出具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

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各单位开具的考生证明材料均须真实有效,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立即取消其应聘和录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情节严重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二)考核方式和成绩计算

1.专任教师岗位(A01-A09岗位)考核方式为试讲和面试,在试讲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聘用人数1:3比例进入面试。

(1)试讲: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作出评价,同时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及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水平和能力。试讲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试讲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2)面试:按照学校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思想品德、职业道德、语言表达、专业知识、业务能力、仪态举止和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考试成绩=试讲成绩×60%+面试成绩×40%。

2.专职辅导员岗位(B01、B02岗位)考核方式为笔试、心理测试和面试。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聘用人数1:3比例进入心理测试和面试。

(1)笔试:主要测试岗位工作实际所需要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应用能力等方面,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江苏财会职业学院网站“公告通知”栏进行公布。

(2)心理测试:心理测试在面试前进行,考试内容主要以答题或访谈形式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和素质能力,本项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

(3)面试:按照学校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思想品德、职业道德、语言表达、专业知识、业务能力、仪态举止和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考试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3.笔试成绩、试讲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若总成绩出现并列,A01至A09岗位按照试讲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人员;B01、B02岗位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人员。若笔试成绩、试讲成绩、面试成绩均同分,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谷贤教育提醒您,更多招聘信息请关注公众号  高校人才招聘

五、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由学校决定,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考察。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江苏财会职业学院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拟聘用专职辅导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一经聘用须在本校辅导员岗位服务5年以上(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或在校内交流到非辅导员岗位。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取消聘用资格:

1.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者;

2.应届毕业生不能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

3.在职人员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者。

七、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财会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8-85899713

八、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财会职业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8-85899721

九、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谷贤教育提醒您,更多招聘信息请关注公众号  高校人才招聘

1.江苏省财政厅

举报信箱:jsczjcs@163.com,

举报电话、传真:025-83633242,83633240(传真)。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0723。

十、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原文链接:http://jshrss.jiangsu.gov.cn/art/2024/3/26/art_78506_11201478.html

武汉交通职业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辅导员公告

127AF

根据辅导员队伍建设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计划招聘专职辅导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共6人(辅导员A岗,4人,上岗后须入住男生宿舍值班;辅导员B岗,2人,上岗后须入住女生宿舍值班)。

1048B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辅导员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辨别力。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甘于奉献,潜心育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硕士研究生学历,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9年4月3日及以后出生)。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录取后办理实习手续,并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其体检与考察资格)。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学校组织体检与考察。

3.同等条件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专业或与学校开设的专业相关者优先;大学期间有学生干部工作经历者优先。

4.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具有较强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遵纪守法,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廉洁自律,且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招聘考试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1.网上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者须填写《武汉交通职业学院2024年辅导员招聘报名表》(附件),并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应届毕业生提供在读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共党员证明材料、荣誉证书及其他相关材料等电子扫描件压缩打包发送至学校招聘指定电子邮箱:wjydwxsgzb@whtcc.edu.cn(邮件主题请注明“姓名+应聘辅导员”)。学校不接收现场报名,报名接收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2日16:50前,报名材料恕不退回。

在招聘过程中或学校录聘后发现有弄虚作假、故意隐瞒等情况,学校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2.资格审查

学校将严格按照招聘公告及招聘条件,对应聘者报名资格进行审查工作。

3.综合测试

辅导员综合测试内容包括面试Ⅰ、笔试、心理测试、面试Ⅱ四个环节。

(1)面试Ⅰ:通过考察应聘者形象气质、语言表达、职业倾向性等进行评分,个人自我介绍限时1分钟,评委提问限时1分钟,满分为100分。面试Ⅰ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招聘计划1:10的比例,进入笔试环节;面试Ⅰ分数不计入总成绩。

(2)笔试:笔试内容以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生管理服务工作等相关的政策理论及辅导员职业能力知识为主。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时间为90分钟,占总成绩的40%。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进入面试Ⅱ环节。

(3)心理测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是否适合从事辅导员工作,测试不达标者实行一票否决制。

(4)面试Ⅱ: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岗位适应性和胜任能力。每名考生面试时间限时5分钟,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Ⅱ成绩(60%)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公告,请应聘者保持手机通畅并及时关注学校网站“通知公告”栏发布的信息。(网站开放时间:7:00—22:00)

4.体检与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应聘者考试总成绩,按照1∶1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因应聘者总成绩相同而导致体检名额与岗位招聘计划比例大于1:1时,面试成绩高的应聘者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

考察:对应聘者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应聘者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选,在学校官网(https://www.whtcc.edu.cn/)面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7个工作日。

6.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按照学校规定办理入职手续,录聘人员按学校合同聘用方式聘用。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老师(党委学生工作部)雷老师(人事处)

联系电话:027-88756083 027-88756046

联系地址:武汉市洪山区黄家湖西路6号武汉交通职业学院

邮 编:430065

电子邮箱:wjydwxsgzb@whtcc.edu.cn

学校网址:https://www.whtcc.edu.cn/

原文链接:https://www.whtcc.edu.cn/info/1091/11977.htm

华南理工大学2024年春季专职辅导员和党政管理人员招聘启事

234EA

华南理工大学地处粤港澳大湾区、泛珠江三角洲经济区的核心城市广州,是直属教育部的全国重点大学、“双一流”建设A类高校(985和211重点高校),校园分为五山校区、大学城校区和广州国际校区,是首届“全国文明校园”获得单位。学校办学源远流长,最早可溯源至1918年成立的广东省立第一甲种工业学校(史称“红色甲工”);正式组建于1952年全国高等院校调整时期,是新中国“四大工学院”之一,堪为中国高等工程教育的探路者。学校得改革风气之先,勇立潮头,创新发展,成为“南方工科院校的一面旗帜”,如今的华南理工大学已经发展为一所以工见长,理工医结合,管、经、文、法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是最早全面进入国际四大排行榜前500强的14所内地高校之一。2023年,在“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第101-150区间,跻身全球前150强。

一、招聘计划

岗位1:专职辅导员岗位,若干名,全职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及日常管理工作。

岗位2:党政管理岗位,若干名,先担任专职辅导员,全职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及日常管理工作,2年后须服从学校统一安排全职从事专职辅导员或党政管理工作。

注: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和理想信念坚定,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无任何违纪违规行为。

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4.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身心健康,乐于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党政管理工作。

5.具备研究生学历,并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获得学位最晚时间不超过2024年9月30日),专业不限;年龄原则上不超过28周岁(1996年5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者年龄视情况可适当放宽。

6.大学或研究生阶段担任主要学生干部、学生组织或社团骨干者,或具有高校学生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7.组织协调、语言表达和文字写作能力突出,能熟练运用常见办公软件,具有较好的英语沟通表达能力。

三、福利待遇

1.聘用制聘用,薪酬待遇参照事业编制人员对应岗位执行。

2.免费提供辅导员宿舍(担任专职辅导员期间提供)。

3.子女可入读华南理工大学附属中学、小学、幼儿园。

4.校园环境优美,有良好的办公条件,提供一流的运动场地及设施。

5.学校重视辅导员队伍专业化发展,定期组织学习培训,对辅导员职称职务实行双线晋升,畅通辅导员评聘“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技术职务的发展渠道,辅导员职称晋升实行单列计划、单设标准、单独评审。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请应聘者于2024年4月18日上午12:00前通过华南理工大学人才招聘网站进行网上报名(http://zp.rs.scut.edu.cn/recruitWeb/a/zp/news/recruitPost),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报名。

点击可查看《招聘网站应聘人员操作指南》(https://mp.weixin.qq.com/s/hzwXg4VC0znb6FaexgJGFg)

(二)笔试资格审查和初选

应聘者可在华南理工大学人事处网站(网址:http://www2.scut.edu.cn/hr/,下同)和华南理工大学人才招聘网查询通过初选名单。

(三)笔试

笔试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公文写作、华南理工大学校情校史等。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线上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笔试所有科目均不指定考试用书。

(四)面试

面试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

(五)考察和体检

考察工作分为政审和岗位培训实习两部分。政审、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被推荐的资格。

(六)资格复审并确定拟聘人选

学校按程序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复审、确定拟聘人选,并在学校网站上进行公示。

(七)公示与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者,学校按聘用制予以聘用,享受相应待遇。拟聘人选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后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报到手续。

五、其他说明

1.全职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期间须入住学生宿舍。

2.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学校可视情况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进行递补。

3.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在华南理工大学人事处网站和华南理工大学人才招聘网公布,请应聘者留意。

4.应聘者应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者取得联系所造成后果,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5.应聘者务必确保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学校将中止选聘或解聘,并保留进一步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

6.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和考试费,招聘涉及的个人差旅和食宿费用自理。

六、联系方式

学生工作部(处)联系人:徐老师,电话:020-87114453

人事处联系人:胡老师,电话:020-87110252

招聘网站技术支持,电话:020-38473633

(咨询时段为周一至周五:9:00-12:00,14:30-17:30)

原文链接:https://www2.scut.edu.cn/hr/2024/0403/c34258a540938/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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