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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向未来(第113期)|【研究生就业信息】马克思主义学院就业信息栏
2024-04-14 09:43  

吉林师范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辅导员公告

2C2F5

为加强我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经学校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导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辅导员8名,其中男性5名,女性3名。

BE9E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及以下(1993年4月3日至2006年4月3日期间出生),年龄时间计算点均以4月3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凭证)。

(二)岗位条件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所在单位同意。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在读的非2024年毕业生(2025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4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4.现役军人;

5.“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从2024年4月3日起至2024年4月15日止。

(二)报名方式

请应聘者填写《吉林师范大学2024年辅导员应聘登记表》(附件2),并将本人有效身份证、本科和硕士毕业证与学位证、党员证明材料、本硕阶段曾任主要学生干部证明材料(需证明人签字和联系方式,并加盖所在学院公章)统一存放到同一个文件夹,文件夹以“应聘岗位名称-姓名”命名,压缩后发送至招聘邮箱xscszk@jlnu.edu.cn(邮件主题栏和附件栏请同时注明“应聘岗位名称—姓名”)。

2024年7月毕业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要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人员应如实、按要求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三)资格初审

学校对应聘人员的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个环节。(所有通知均通过学校人力资源处网站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学校人力资源处网站。)

(四)资格复审

学校将在现场确认时对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者,方可进入考核环节。

四、招聘考试

一般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超过一个工作日面试人数最大值时,视情况对报考该岗位考生进行加试,依据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5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人选。取得面试资格的人选按规定程序参加面试,其加试成绩不作为总成绩计算权重,考生最终成绩以面试成绩为准。

五、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六、拟聘用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学校将在人力资源处网站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

七、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本次招聘人员采取聘用制,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

八、注意事项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证件审核、考核、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对于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九、其他

吉林师范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https://www.jlnu.edu.cn/rsc/)为本次招聘公告的发布网站,所有通知将在人力资源处网站发布。

十、联系信息

联系人:陈老师 常老师

咨询电话:0434-3291917

应聘邮箱:xscszk@jlnu.edu.cn

人力资源处网站:https://www.jlnu.edu.cn/rsc/

河南工程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硕士)方案

4E436

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现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硕士)40名。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公开招聘方案。

一、学校简介

河南工程学院地处河南省省会郑州市,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一所省属公办普通本科院校,是河南省重点建设的“示范性应用技术类型本科院校”、国家发改委立项建设的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河南省整体转型发展试点院校、河南省硕士学位授予重点立项培育单位、河南省首批“装配式”建筑人才培训基地、河南省首批“中华优秀文化传承基地”、河南省文明校园、河南省文明校园(标兵),荣获河南省高校先进基层党组织,河南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全国煤炭教育工作先进单位、中国纺织服装行业人才建设先进单位、河南省“大美学工”十佳优秀学生工作先进单位、河南省五四红旗团委等称号。学校入选“十四五”时期教育强国推进工程。学校办学历史悠久,办学基础扎实,育人质量突出,师资水平较高,科研成效显著。为建设高水平应用技术大学,开启新时期学校事业发展新征程,学校制定了“建好示范校、创办硕士点、努力建大学”的“三步走”发展战略。根据学校头雁计划和工业软件学科发展需要,学校主动服务行业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不断提高教学、科研和科技服务水平。

二、公开招聘工作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校硕士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由学校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招聘工作办公室,办公室成员由人事处、教务处、学生工作部、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组成,分管人事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学校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设在人事处,负责招聘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2A1F6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详见附件《河南工程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硕士)一览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1.本次招聘方案在河南工程学院(网址:http://www.haue.edu.cn/)网站发布,发布时间为2024年4月2日~4月8日。

2.招聘全过程工作安排详见我校人事处网站(网址:http://rsc.haue.edu.cn/)相应通知,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24年4月9日~4月13日。报名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报名网址(https://hngc.cezhiyun.com/),每人限报我校1个岗位,请应聘者慎重选报。报名成功后务必牢记登录密码,应聘者可凭此密码登录招聘系统查询个人相关信息。

2.资格审查:我校采取网上资格初审和资格复审(现场确认)形式进行资格审查,网上资格审查时间为2024年4月13日~4月16日,4月17日中午12时起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凡资格审查初审通过人员,须在我校规定的复审(现场资格确认)时间内到校再次进行资格确认。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务必随时关注我校人事处网站。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查实应聘人员资格或信息不符,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我校人事处负责。应聘人员若需咨询,请直接与学校人事处联系。

联系人:蔡老师  联系电话:0371-62503682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由我校负责组织实施。我校将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考试的相关信息,包括考试的时间、地点、成绩等具体事宜。应聘者及时登录我校人事处网站查询相关考试信息。

1.笔试。笔试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的公共知识、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水平和业务素质。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一周内,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询个人成绩。

笔试时,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变动情况将及时在我校人事处网站公布。笔试结束后,若发现某岗位参加笔试人数不足3人,取消该岗位招聘,调整情况将及时在我校人事处网站公布。

2.面试。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职位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比例内最后1名分数并列的共同进入面试)。面试内容为本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面试方式采取试讲、答辩和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政师德师风、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科研学术水平等方面的综合素质。其中,非艺术类面试的试讲答辩主要考试:思政师德师风、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科研学术水平。艺术类面试的试讲实操主要考试:思政师德师风、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科研学术水平、实际操作能力。

面试环节将全程录像。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于当天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成绩及排名。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面试当天若相关岗位因人员缺考形不成竞争,取消该岗位招聘。若相关岗位因人员缺考形成竞争,面试继续进行,成绩有效,未到场人员面试成绩视为零分。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所有应聘考生总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由我校组织实施,体检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一名考试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体检人员名单在我校人事处网站公布。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试行)》。如体检出现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者,根据报考同一招聘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考察不合格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由我校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五)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提交学校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我校人事处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日。以上时间节点,以我校人事处网站最终公告为准,未尽事宜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六、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我校合同制管理(人事代理)人员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参照在编同类人员标准执行。新聘用人员在聘用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报到,不服从分配或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聘用人员,按照上级政策及学校有关规定,入职后专业技术职务需通过学校职称评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认定。

七、纪律与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对公开招聘工作全程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处理。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监督电话:

0371—62508115(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特别提示:

招聘工作中具体事宜及各类信息,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我校人事处网站,若本人未及时阅读相关信息,给本人应聘带来的影响,责任自负。

原文链接:http://www.haue.edu.cn/info/1036/25725.htm

安徽艺术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29D3D

为做好2024年安徽艺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计划共9名工作人员,专任教师3名,辅导员(男)3名,辅导员(女)3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FF81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身心健康,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0周岁以下”为“199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应届毕业生需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获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需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4年4月3日15:00至4月12日17:00,逾期不再补报;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推荐使用谷歌、360极速浏览器),报名网址为:https://zp.ahua.edu.cn/ 。或点击“安徽艺术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须将以下材料扫描成一个PDF附件上传:

(一)身份证(正反面);

(二)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须提供党员证明。由现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开具,开具日期应为招聘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加盖所在党组织公章;

(三)本科学历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暂未取得的,须提供就业推荐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获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报名时,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报名表中《应聘人承诺》,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通过提供虚假报名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发现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五)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其他单位工作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提供本人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书面承诺。相关模板见附件2。

五、资格初审

学校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按照招聘条件和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并将考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在学校网站公布。

笔试按照1:3比例开考,低于规定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或取消,并在学校网站公布。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六、考试考核

学校统一组织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综合知识测试

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进入后续环节。

(二)资格复审

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辅导员岗位按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专任教师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1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等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等材料。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面试:专业测试

具体时间、地点及其它有关注意事项请关注学校网站公告。

七、成绩合成

最终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占40%,面试占60%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同,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名次。

笔试、面试及最终成绩在学校网站公布。

八、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表统一使用《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表》,如体检不合格学校将按国家有关规定,不予聘用。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现实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九、公示

对经学校研究审定的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选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中,对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个人放弃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学校在相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若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

十、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按要求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有关事宜

(一)招聘工作按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负责组织实施,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学校根据工作需要,对录用人员进行岗位统筹分配,对于不服从分配、管理和使用的,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本公告由安徽艺术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551-64400186(纪委办)

政策咨询电话:0551-64400140(人事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原文链接:https://www.ahua.edu.cn/rsc/2024/0403/c521a29544/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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