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德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1.有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适应民办高校工作要求;
2.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作风正派,吃苦耐劳,甘于奉献;
3.具有较强的学习、沟通能力和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服从工作安排;
4.身心健康。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三、应聘方式有意者请通过电子邮件报名,并上传个人应聘材料,具体包括: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及其他可证明本人工作经历和能力的材料。请在邮件名称中注明“姓名+应聘某岗位教师”或“姓名+应聘辅导员”字样。报名截止日期:2024年5月20日。
四、聘用办法及待遇
1.聘用后享受学院规定的各项津贴和福利待遇;
2.学院将为所有教职工提供事业发展的平台。
五、招聘程序
1.学院将根据岗位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筛选后确定参加面试考核的人员。对于进入面试的人员,我院将以电话通知,未通过者不再另行通知。
2.面试考核合格后,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合格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
六、联系方式校 址: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18号邮 编:211106联系人:正德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吕老师 黄老师电 话:025-52111901联系邮箱:532295170@qq.com
正德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4月25日
原文链接:http://jshrss.jiangsu.gov.cn/art/2024/4/26/art_57212_11228607.html
2024年吉林工商学院
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3号)
根据《关于创新优化人事管理政策支持高等学校质量发展的意见》(吉人社联〔2020〕134号)、《关于认真做好2024年度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函〔2024〕15号)等有关政策要求,吉林工商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19日至2006年4月19日期间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月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
(二)岗位条件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学生干部经历、工作经历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其专业技术资格需要符合招聘单位设置的专业技术岗位系列。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在读的非2024年毕业生(2025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4年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回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报名工作由吉林工商学院人力资源处成立资格审查小组统一受理,对报名考生的资格审核分为初审和复审两部分,初审为网络报名,复审通过后的考生方可进入面试环节。网络报名平台:https://jlgszp.jlbtc.edu.cn/rls/gszp网络报名考生待初审通过后需进行现场统一参加复审,复审时间另行通知,对不参加复审考生按自动放弃处理。每名考生仅限报考一个岗位,多报或错报者视同无效报名。
(二)报名时间网络报名时间:2024年4月22日至4月30日。
(三)报名要求
1.网络报名平台为唯一报名方式(初审),不接受邮箱、传真等报名方式。
2.报名者需填写《2024年吉林工商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上传身份证、本、硕毕业证、学位证、党员证明、学生干部经历等岗位条件所需求的材料原件。2024年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须上传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要上传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请考生确保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且关注报名平台发送的有关信息,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资格审查由学校组成资格审查小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其中,专业条件主要依据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年整理)》《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2012年版)》《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23年整理)》等相关目录审核,目录未涵盖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由有关方面共同研究确认。审查结果于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招聘单位短信通知。如考生未接到通知请及时与招聘单位资格审查人员主动联系,否则因此影响考生应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相关事项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点为2024年4月份,即到2024年4月份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统招普通高校在读期间不能视为工作经历进行累计计算)。其中,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四、招聘考试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按招聘计划数1:5比例笔试排名进入面试,不足1:5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参加面试。如考生笔试成绩相同,一并进入面试。招聘岗位笔试科目为《通用知识》。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考试结束后,考生可登录学校官方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及是否进入面试资格,笔试成绩在吉林工商学院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二)面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当场打分。面试形式、面试时间和面试地点另行通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选按规定程序参加面试,其笔试成绩不作为总成绩计算权重,考生成绩以面试成绩为准。面试成绩在吉林工商学院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三)面试前,由吉林工商学院资格审查小组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未颁发学历学位证的,持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岗位需求的其他材料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
五、体检与考察面试结束后,在考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生考试成绩相同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且受到县级党委政府及以上层次表彰或市(州)级及以上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奖励的人员优先等〕;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的医院统一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体检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在考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情况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吉林工商学院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一)对在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二)2024年毕业生报考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均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2025年1月1日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不办理聘用手续(其中毕业证、学位证、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有一个日期为2024年的,可视为2024年毕业生)。
(三)在整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人员,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根据招聘单位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在职人员报考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人选资格。
(四)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注意事项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核、面试或考核、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对于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吉林工商学院官方网站(http://www.jlbtc.edu.cn/)为本次公告的发布网站。本公告中有关招聘事项及各种通知等信息,均通过工作网站进行发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原文链接:https://rsc.jlbtc.edu.cn/info/1287/6667.htm
湖南理工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专职学生辅导员公告
湖南理工学院是一所以理工科为主,理、工、文、经、管、法、教、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省属一本高校,是湖南省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首批国家产教融合发展工程应用型本科规划高校、湖南省“十三五”期间改办大学规划高校、湖南省国内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学校坐落在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长江沿岸开放城市岳阳市南湖风景区,自然环境优美,人文底蕴深厚。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结合我校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学校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校纪检监察处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nan.gov.cn/)、湖南理工学院人事处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9日至2024年5月15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按要求将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材料原件扫描整合成PDF文档(命名为“岗位序号+岗位名称+姓名”)发送至招聘邮箱:rsc@hnist.edu.cn。
3.报名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
(2)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
(4)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须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
(5)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须出具工作经历证明(单位人事部门盖章);
(6)现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入围面试后提供);
(7)近期同底彩色免冠照片。
4.相关要求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4年4月30日为截止日期。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和学术硕士,须同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三)资格审查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时间、地点、通过人员名单及领取准考证时间在湖南理工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
(四)考试
1.开考比例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采取笔试、面试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及辅导员实际工作相关知识,总分100分。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思维能力、分析与解决问题能力、综合素质等,总分100分。
3.合格分数线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笔试、面试(以实际考试环节为准)各环节均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再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在湖南理工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2次。
六、公示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理工学院人事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咨询电话:0730-8640298(人事处)举报电话:0730-8640142(校纪委)
湖南理工学院2024年4月26日
原文链接:http://rst.hunan.gov.cn/rst/xxgk/zpzl/sydwzp/202404/t20240426_3328745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