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师范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6号)《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文件要求,经学校党委常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5人,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伊犁师范大学位于“塞外江南”——伊犁,学校扎根边疆75载为区域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民族团结、边防巩固提供了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特别是为边疆基础教育事业做出积极贡献,被誉为“天山脚下人才摇篮伊犁河畔教育名校”。学校前身是1948年成立的新疆省立伊犁专科学校,1953年更名为伊犁师范学校,1980年经国务院批准升格为普通本科院校,定名为伊犁师范学院。2018年12月,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伊犁师范大学。学校占地总面积85.2公顷(1278亩),设有18个学院,现有本科专业64个,涉及10个学科门类。现有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8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6个。
二、招聘范围: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四、招聘岗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执)业资格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情见附件1);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公布的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
(八)具有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
(九)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3年6月6日(含)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8年6月6日(含)后出生;
(十)往届和应届毕业生均可报名,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未按期取得相应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应聘人员毕业证、学位证的专业名称须与附件1中的专业名称及代码一致,专业名称、代码参照《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附件2);
(十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2.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4.参加“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5.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
6.属于“免费定向培养师范生”未解除定向协议的。
7.未满服务期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
8.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9.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五、招聘工作程序
招聘程序主要有: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
(一)公布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
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www.xjrs.gov.cn)、伊犁师范大学官网(http://www.ylnu.edu.cn下同)同步发布招聘信息,信息发布期限为2024年6月6日至2024年6月21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6日10:00-2024年6月21日17:00;
2.缴费时间:2024年6月7日12:00-2024年6月23日17:00;
3.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登录伊犁师范大学主页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招聘岗位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登陆报名系统。(https://zhikaocn.com/invitation/notice/568)选择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注册报名(建议使用电脑端谷歌浏览器),并按照提示上传各类扫描件(需上传材料清单详见附件3)。
4.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超过规定时间缴费的视为缴费失败,不允许参加笔试。缴费金额95元。仅辅导员岗位(Y2401-Y2403)需缴费,专任教师岗位(Y2404-Y2416)无需缴费。缴费快捷入口:https://zhikaocn.com/victory/application/index。缴费成功即为报名确认。系统未显示成功者,可刷新页面或重新登录后查看。若缴费存在异常,可拨打网上报名技术服务电话。
5.报名阶段会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阶段报名表被退回的应聘者,可在2024年6月22日18:00之前补充资料并重新提交确认,未按照系统退回意见重新提交材料的视为无效报名。
6.报名注意事项
(1)为体现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选拔优秀人员到校工作,所有应聘人员均需在网上进行报名。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报名时间截止,不再受理报名。
(2)报考人员未按照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年龄、学历和专业要求、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要求报名而影响招聘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3)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选择多个岗位报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与考核时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
(4)应聘人员注册后详细填写基本信息,其中包括教育经历、工作经历、家庭成员、科研成果及获奖情况等,所填信息要求完整、准确,如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及录用资格。
(5)报名截止时间内,需完成网络报名和附件上传工作。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6)网上报名技术服务电话:400-088-0028(工作日9:00-12:00,13:30-17:00)。
(7)招聘岗位政策咨询电话:0999-8138027(工作日10:00-13:00,16:00-19:00)
(三)资格审查
1.学校按照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一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依照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应聘人员需按时提交各项材料,资格审查资料不全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同一岗位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得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有关规定调整开考比例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3.通过资格审核人员可以进入下一环节。报名资格审查结果及笔试面试相关事宜将在伊犁师范大学官网进行公布。
(四)考试考核
1.辅导员岗位(Y2401-Y2403)采取笔试和面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专任教师岗位(Y2404-Y2416)采取面试考核方式进行。
2.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基础知识和写作能力。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面试者,一同入闱面试,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3.面试考核根据招聘岗位特点,采取结构化面试、现场答辩、试讲、情景模拟和实际操作等形式中的一种或几种相结合方式开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专业知识和技能的运用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人际沟通能力等。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4.截止面试前一日,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入闱面试人员。面试当日,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5.总成绩计算
笔试面试满分均按100分计算。辅导员岗位按照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总成绩,专任教师岗位按照面试成绩确定总成绩。总成绩相同者,采取加试面试的方式确定总成绩最高者。
6.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入闱人员。最终应聘者的笔试成绩、总成绩、排名及体检人员名单将在伊犁师范大学官网公布。
(五)体检
1.体检由伊犁师范大学负责组织实施。统一组织在三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对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者体检。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体检不合格。
2.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项目(试行)》《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须自被告知体检结果的3-5日内,由伊犁师范大学另行指定三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
4.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按照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人员,组织安排体检。
(六)考察
1.伊犁师范大学将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着重考核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
2.报考者应对所填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普通话证书或伪造证件者,取消录用资格。截止公示前未能提交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
3.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4.考察内容及结果由伊犁师范大学组织人事部负责审定。
(七)公示
经伊犁师范大学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将在伊犁师范大学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以来电、来访、来信等形式向伊犁师范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反映,反映的问题要实事求是,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信函应署真实姓名和单位名称,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程序办理拟聘人员聘用手续;公示有异议的,由伊犁师范大学纪委调查核实情况,凡违反招聘政策规定、影响正常聘用结果的,取消拟录用人员资格,并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考察、公示人员。
(八)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1.应聘者须持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视为自动放弃。
2.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组织实施
此次招聘由伊犁师范大学组织人事部组织实施。其中报名、笔试环节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
七、招聘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本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我校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我校组织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我校领导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三)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规定》(人社部规〔2019〕4号),新聘用工作人员应当进行岗前培训,以提高适应单位和岗位工作的能力。
(四)应聘人员自报名至拟录用人员公示(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聘用)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工作人员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五)伊犁师范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此次招聘。监督电话:0999-8126029
(六)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八、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在伊犁师范大学官网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及时关注伊犁师范大学官网和报名系统上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凡因个人原因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和重要信息提示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招聘任何环节发现有不符合报名资格者,立即取消其招聘资格。
(五)应届毕业生无法正常按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的,取消录用资格。
(六)本方案未尽事宜,由伊犁师范大学组织人事部负责解释。招考单位岗位政策咨询电话:0999-8138027
原文链接:https://rst.xinjiang.gov.cn/xjrst/c112746/202406/84413a3b5283465db9cb053557a34eda.shtml
哈尔滨理工大学2024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公告
为充实工作力量、优化人才队伍,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关于全面下放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等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少数民族专职辅导员、心理健康教师、军事课教师、就业指导教师,有关事宜如下:
一、学校简介
学校简介详见哈尔滨理工大学主页(www.hrbust.edu.cn)。
二、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岗位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
三、招聘计划
四、人员待遇
落实事业单位编制,享受国家和黑龙江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相应待遇。
五、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高校工作人员所需要的业务素质和职业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服从组织安排,有团结协作精神和创新精神,乐于为哈尔滨理工大学的建设与发展做出贡献。身心健康,有奉献精神,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能承受一定的工作压力和工作强度。
(三)报考人员须为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港澳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报考人员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8日。同时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硕士研究生年龄为18周岁以上、27周岁以下(1996年5月29日至2006年5月28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29日至2006年5月28日期间出生)。其中少数民族专职辅导员学历为全日制大学本科的年龄为18周岁以上、27周岁以下(1996年5月29日至2006年5月28日期间出生),学历为硕士研究生的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3年5月29日至2006年5月28日期间出生)。
(五)在2024年8月31日前获得报名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学位并办理报到手续。报考人员如不能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办理报到手续,则取消聘用资格,按自动放弃处理。
(六)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2.现役军人。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以往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在记录期的人员。
6.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六、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流程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网址:http://gkzp.renshenet.org.cn/)、哈尔滨理工大学网站(网址:http://news.hrbust.edu.cn/rczp.htm )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可于2024年5月29日9:00至2024年6月21日17:00进行报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上传照片、报名、查询资格审核结果。报考人员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并确保真实、准确、完整提供个人信息和相关材料。
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流程:详见报名网站流程图提示。
(2)报名网站:
https://lgdx2024js.ibaoming.net
(3)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网上资格审核通过后,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4)网上报名上传的正面免冠彩色电子照片,须为近期证件照,照片文件大小限制在1M字节以内,照片格式为*.jpg。
(5)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要详细阅读《诚信承诺书》,信守承诺,如实填写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填报信息与《招聘计划表》要求不一致或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符合条件的“三支一扶”“西部计划”“特岗教师”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高校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退役大学生士兵(含毕业当年上半年入伍且符合毕业条件人员)、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等享受笔试政策性加分人员,应在报名填报信息时如实填写加分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其中一个最高加分项,不累计加分。政策性加分计算时限截至2024年5月29日(含)。
2.资格审查。学校将于2024年5月29日起对报考人员材料进行网上审查。报考人员应及时查看资格审查结果,已经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报名申请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截止时间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按规定缩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3.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应于2024年6月26日9:00至6月28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并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相关信息。如有问题,须及时与报名系统技术人员联系。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总成绩分别占考试总成绩的50%,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卷面成绩+政策性加分)×50%+面试成绩×50%,其中笔试卷面成绩、面试成绩均为100分。
1.笔试。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笔试为闭卷,主要考察招聘岗位所必需的政治素质、职业素质、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笔试采取100分制计分方式,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根据笔试成绩分数由高到低按3:1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面试。
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本人成绩等信息。对缺考、违纪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考生,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到哈尔滨理工大学申请复核;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
2.面试。根据同一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选。面试资格人员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将取消或缩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末位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面试人数。
(1)现场资格复审。拟进入面试人员须在指定时间、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审,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现场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事宜在哈尔滨理工大学网站另行通知。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①现场资格复审提供的材料需与报名提交材料一致。
②《报名信息表》(报名网站下载)。
③有效居民身份证。
④现场资格复审后,报考人员的各类证件、证书等原件返还报考人员。《报名信息表》、《哈尔滨理工大学公开招聘人员思想政治鉴定表》(附件2)、《应届毕业生在读证明》、《学生干部证明》原件和提交材料的复印件存档备查,不予退还。
未按要求提供材料、提供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与招聘岗位要求不一致的,均视为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取消其面试资格。因主动放弃、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可根据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哈尔滨理工大学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现场资格审核确认后,对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不足3:1比例的岗位,按规定缩减或取消岗位计划。
(2)面试。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进行考核,重点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业务能力、岗位匹配度等。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予聘用。面试时间、地点在哈尔滨理工大学网站进行通知。
面试后,按照各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当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然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有关人员名单及考试成绩将于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哈尔滨理工大学网站公布。
(四)体检、考察
1.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考察。体检合格者方可参加考察。考察工作采取个别谈话或同本人面谈等方法,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对考察不合格人员,不作为拟聘用人选,并书面通知本人。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额,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上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学校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后,在哈尔滨理工大学网站“人才引进栏目”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落编手续,按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应届毕业生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过程信息通过哈尔滨理工大学网站和报名网站发布。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了解招聘进程,保持电话畅通。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现场资格复审、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四)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及有关规定处理。
八、联系方式
人事处联系人:吴老师,联系电话:0451-86390189
学工部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451-86390888
监督举报电话:0451-86390112
报名系统技术电话:400-1629-400转1380
九、本公告由哈尔滨理工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原文链接:http://gkzp.renshenet.org.cn/zp/detail?id=1A0C9F47FD0FFAF6E0630A0012ACAEC8&selected=zpxx
山东商务职业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商务职业学院位于开放前沿的海滨城市—烟台,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教育部备案的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校现有烟台和济南两个校区。烟台校区坐落于烟台市国家级高新区的中心地带,背靠高新产业,北临大海,风景秀丽,环境宜人,教育文化氛围浓郁;济南校区位于济南市历城区。学校烟台校区占地1418亩,校舍建筑面积42.4万平方米,总投资达11亿多元。目前,在校生17000余人。
学校始终坚持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围绕行业改革发展和当地经济建设需要,不断充实和完善核心教育资源,不断拓展和培育具有特色的办学优势,近年来,根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升级需要,形成以大学专科教育为主体、涵盖“3+2”高职本科贯通培养、校企合作办学、中外合作办学和行业职业技能培训的全方位、多层次的办学格局。
学校以教学为中心,设立会计金融学院、信息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等12个教学职能部门,建成了独具优势的人工智能、粮食工程、智慧商贸、科技金融、智能制造、数字建筑、艺术设计、现代旅游等涵盖8个大类、覆盖山东十强产业的8大专业群45个大专专业。其中省级品牌专业群3个,省级高水平专业群3个,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1个、省级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3个,1+X等级证书试点专业40个。
学校以“严谨、务实、创新”的校风,造就了一大批各行各业的优秀人才,以“好学、慎思、致用”的学风,引导着一代又一代学生成长成才,以“明德、立信”的校训,影响着一批又一批学生的事业和人生。学校是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性基地、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单位、山东省技能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山东最佳品牌影响力高校、优质省级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山东省文明单位、山东省文明校园、山东省平安校园、全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烟台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现为全国职业院校校园文化“一校一品”学校、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数字商务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单位、国家粮食局科创联盟首批理事单位、国家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培育单位。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初级岗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6月以后出生),中级岗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8年6月以后出生);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符合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要求;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应届毕业生以及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其他资格条件须在简章公布之日前取得;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可在2024年8月31日前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简章公布之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证书及要求的资格条件;要求工作经历的,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简章发布当月,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山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网站(http://lscb.shandong.gov.cn)、山东商务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网站(https://rsc.sdbi.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6月6日9:00—6月14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6月6日11:00—6月15日16:00
报名方式:登录山东商务职业学院人才招聘平台(https://job.sdbi.edu.cn)报名。报名人员要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要求,如实填报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前,报名人员要仔细阅读《山东商务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报名须知》(附件2)。
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报名初审
学校在报名期间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可通过报名平台查询。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截止后,学校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本次报名资格。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取消招聘岗位。取消岗位情况通过学校组织人事处网站告知。
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按规定改报1次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具体改报通知在学校组织人事处网站告知。
3.笔试确认
因笔试准考证编排需要,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平台进行笔试确认,笔试准考证由平台根据笔试确认情况自动编排,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不予安排笔试考场,笔试确认时间将在学校组织人事处网站公布。
4.打印准考证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平台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将在学校组织人事处网站公布。
5.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现场查验,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附件2。提供的相关材料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应聘人员在整个招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动,要及时与学校组织人事处联系。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等事宜将在学校组织人事处网站通知。
中级岗位(不含辅导员1、辅导员2岗位)按照招聘专业分别命题,其他岗位(含辅导员1、辅导员2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高校教师岗位相关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等,高校教师岗位相关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另行公布。笔试结束后在学校组织人事处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
2.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等事宜将在学校组织人事处网站通知。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按照开考比例,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员名单及相关通知将在学校组织人事处网站公布,不再单独通知。
面试人选须在面试通知规定的时间内,由本人携带相关材料(见附件2)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审查通过的领取《面试通知单》。未在规定时间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并在学校组织人事处网站公布。
辅导员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其他教师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和试讲两种方式进行,两种方式分别占面试总分的40%、60%。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面试人员的综合素质能力,由面试人员根据试题进行回答;试讲主要考察面试人员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素质和专业技能,试讲内容为指定课程。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照总成绩排序。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主管部门山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或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学校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工资、福利执行国家、山东省、烟台市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六、联系方式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35-6925091(工作日)
报名平台技术咨询电话:18778978700
监督电话:0535-6925171(工作日)
七、其他
1.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招聘过程中,所有通知以山东商务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网站通知为准,不再以其他方式另行通知。
3.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原文链接:http://hrss.shandong.gov.cn/articles/ch00238/202406/ddf443f7-2451-45f0-930d-9647066cea0a.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