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校《关于开展2020--2021年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要求,依据《牡丹江师范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定与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我院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奖助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研究,拟评定出一等助学金14人,二等助学金20人,三等助学金39人,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现将我院2020--2021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定结果面向全院师生公示,公示期2020年11月17日--11月19日,公示期内,全院师生如对上述学生评定人选有异议,请及时与学院领导反应。
学校纪检部门电话:0453-6515766
马克思主义学院电话:6512000,6511032
办公室:文科楼524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0年11月17日